5月7日至16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举办了为期8天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专题研讨班,在全省检察机关掀起了新一轮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热潮。各分、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和班子成员、新提任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以及省、州、市检察院机关中层领导干部618人参加研讨班。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田海作开班动员讲话,对举办研讨班提出了明确要求。 这次研讨班是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不断深化的重要举措。突出了四个方面的显著特点:一是主题鲜明。始终贯穿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这个主题,着眼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注重解决全省检察机关在理念和检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二是内容丰富。研讨班以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专题辅导和理论培训相结合,撰写心得体会和分组讨论相结合,突出四个重点,举办六个专题的辅导讲座,既有学习的理性思考,又有工作实践经验交流,涵盖面比较广泛。三是形式新颖。既邀请专家云南大学马列学院教授任新民讲《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专题辅导,以开阔视野,把握重点,引导思考,又运用视频教学法,扩大听课人员范围,又安排六个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分别担任主讲。利用网络视频的形式办班,充分发挥高科技在教育培训中的作用,节省时间和经费,辅助以多媒体演示、教学录像片播放,图文并茂,直观新颖,生动活泼。四是学风浓厚。各级检察机关检察长既是普通学员,又是本单位的组织者和责任者,参训的人员认真听课,深入研讨,踊跃发言,积极撰写心得体会,到课率高;部份检察长还承担着授课任务,充分准备,认真备课,精心讲授,始终保持浓厚的学习氛围,。五是成效明显。通过举办专题研讨班,全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对十七大精神,特别是十七大关于政法工作的论述认识更加统一,对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理解更加深刻,对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更加明确,对下一步组织深入开展好本单位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信心和决心更加坚定,达到了学习研讨,提高认识,交流经验,开拓思路,推进工作的目的。
(刘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