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8.0级特大地震,当地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巨大。云南省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立即行动起来,纷纷为灾区捐款捐物,特别是去年刚刚遭受地震灾害的普洱市检察机关和这次也遭受地震灾害的昭通市检察机关,在抗震自救的同时,不忘遭受特大地震灾害的四川人民和检察机关,分别在第一时间捐款6.14万元和11.52万元,上交当地民政部门转交灾区,并将有关款项直接寄给四川省都江堰市检察院,充分展示了云南检察干警高尚的人道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友爱互助精神。省院机关以单位名义,向四川省院、重庆市院、甘肃省院、陕西省院发去了慰问电,并向四川、甘肃灾区检察机关各捐款5万元,体现了全国检察一家亲的良好传统。 随后,全省检察机关响应中组部、高检院倡议,广大党员干部积极交纳特殊党费,截止6月3日,单位和个人累计捐款(含特殊党费)计480.014万余元。所捐款项分别通过当地民政部门、组织部门和红十字会发往灾区,有的直接汇往受灾的检察机关。
(刘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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