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反渎定三重点不准下达办案指标
近日召开的云南反渎职侵权工作会议提出,2010年反渎职侵权要深入查处司法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土地、矿产、生态、环保、资源、工程建设领域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依法查办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中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以及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群体性热点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要注意从党委、政府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和群体性事件的工程建设、拆迁补偿、能源环境、医疗卫生、教育、社保等领域发现和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再次重申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严禁下达办案指标的要求,明确提出,凡是发现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下达办案指标,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
(新闻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 储皖中 通讯员 王翠云 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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