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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7日上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举行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暨新闻发布会,并宣布云南省检察机关将于今年5月至明年12月,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云南省人民政府曹建方副省长参加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曹建方副省长代表省委省政府向长期以来辛勤工作的检察机关和办案人员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诚挚问候。曹建方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能源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曹建方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加强资源环境保护作为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长远问题和关系中华民族生态发展的重大问题来抓。要正确处理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妥善解决加快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坚决杜绝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暂时经济发展的行为,真正实现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发展速度与质量结果效益相统一。
    省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强调,在专项工作中,对专项工作确定的重点案件,无论涉及到哪个领域、涉及到谁,都要做到发现一起,依法坚决查办一起,通过查办案件,促进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完善,预防和减少渎职犯罪的发生,务必使专项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会上,还宣读了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孟苏铁关于在我省开展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的重要批示。
    此次专项工作确定的查办重点是危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水电资源等能源资源和危害生态环境的六类渎职犯罪案件。
    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犯罪案件,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案件,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犯罪案件,环境监管失职犯罪案件。
    二是土地资源管理、煤炭和矿产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管理、水资源和电力资源管理、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及房地产管理、道路交通建设与管理和环境监管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能源资源和生态资源严重破坏,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
    三是党政领导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
    四是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所涉及的渎职犯罪案件。 
    五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帮助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犯罪案件,以及所涉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犯罪案件。
    六是其他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案件。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巴吉才及省国土资源厅、建设厅、林业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吴锡章、皮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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