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之祸
在去年我所办的案件中,云南省洱源县邮政局原局长毛某玩忽职守案给我的印象最深。不是因为此案的案值有多大,而是毛某在接受我们讯问时理直气壮地说的一句话:“我没有收过任何人的钱,怎么能算犯罪呢?”
我们经过侦查,查明毛某在任职期间严重不负责任,疏于管理,致使邮政局两名职工将公款近60万元挪用而无法追回,给单位造成巨大损失。更严重的是,因毛某管理混乱,单位内部干群矛盾激化,一些老职工工作热情严重受挫,业务成绩下降,间接的损失更难以估计。
从2007年起,洱源县邮政局开始运营“烟草配送项目”,短短一年间,经由6名配送人员收取并结转烟草公司账户的卷烟款即超过1.2亿元,其中约70%是由配送员直接收取现金后交局财务与烟草公司结算的。
在侦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上百万元的卷烟销售款长时间滞留在配送员冯某和姚某(与毛某同时涉案)手中而未及时入账。到2008年下半年,冯、姚二人先后将经手的卷烟销售款47.5万元借给集资诈骗的戴某而致血本无归,另有10万余元被挪作他用也难以追回。年底结算时,毛某便指使财务人员将单位自有资金近60万元拨付给烟草公司。
案件侦查终结后,我对案件进行了梳理分析,发现从烟草配送项目运行开始,邮政局就找不到任何对配送员培训或开会的记录。当财务人员发现大量卷烟销售款未及时入账向毛某报告时,毛某竟置若罔闻,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本案所涉的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戴某,不过是临时工,却被毛某任命为某邮政所所长,为其招摇撞骗提供了身份上的便利条件。
损失近60万元,对一个县级邮政局来说意味着什么?这需要全局工作人员辛勤工作多长时间才能创造出来?而这一切,就是由“一把手”毛某的不作为造成的。想到这些,我不禁有些心痛。
毛某玩忽职守案让我想到了很多。当今,“一把手”腐败现象已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一把手”的乱作为对单位影响之大不言而喻,而其不作为的影响也是一样。对于那些职业道德低下、敬业精神匮乏的“一把手”,我们拿什么来监督并制约他们手中的权力?
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乱作为、滥用权力不行,不作为、玩忽职守也不行。我们应当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机制。当其不作为时,能督促之;当其乱作为时,能制止并纠正之。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作者:洱源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检察官 杨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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