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嫖宿并抢劫卖淫女王某某的白腊普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2006年2月26日20时许,白腊普到县城仁和招待所313房间找卖淫女王某某嫖宿,与王某某谈好嫖宿的价钱,并付了80元给王后留宿在其房间, 27日凌晨4、5时间,白腊普对付给对方嫖宿的80元钱心有不甘,想要把已付给王某某的80元钱抢回来,就趁王某某熟睡之机,将王活活掐勒死。之后,白腊普从王某某住的房间内抢走王的人民币24.60元、1部南方高科V798黑色翻盖手机、1块手机电池和1张手机卡后,迅速逃离了现场。 经公安机关侦查,犯罪嫌疑人白腊普,男,23岁,哈尼族,小学文化,农民,云南省红河县人,家住红河县石头寨乡碧苗村委会哈批村一组。其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06年3月6日被红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06年3月14日,红河县检察院审查后,依法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 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认定:2006年2月26日晚,被告人白腊普到红河县城仁和招待所313房间与租住该房间的王某某嫖宿。次日凌晨时许,被告人白腊普趁王某某熟睡之机,将王某某扼颈致死,劫走王某某的人民币24.6元和一部价值人民币1020元的南方高科V798手机。经审理后,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白腊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黄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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