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云南省检察院门户网站8以案释法

  行窃被失主发现后追赶,竟持木棍对失主实施殴打,之后潜逃长达三年。近日,经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周军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 

    今年34岁的周军是兰山区农民。2005年11月6日上午,周军到田某所办工厂,用铁棍撬开田某办公室窗户,当场窃取田某的一部手机、一块手表和15.7元钱,后又将一台电视机、5捆电线搬出窗外准备转移,不想被回来拿手机的田某发现。周军撒腿就跑,但刚跑不远就被田某追上,为抗拒抓捕,周军顺手从地上拿起一根木棍,砸中田某的颈部,然后翻墙逃跑。 

    2007年8月,周军因与田某的亲戚发生纠纷,双方约定当面调解。当年8月24日上午,周军先来到约定地点,对方与田某到后,田某一眼就认出周军是曾偷过他东西的那个人。还没说几句话,做贼心虚的周军就谎称去趟厕所,再次翻墙逃跑。 2008年9月27日,警方将周军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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