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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小学生卖淫案”开庭审理

 

    本报昆明11月10日电   备受网友关注的“昆明小学生卖淫案”,今天在昆明市五华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审理长达12个小时。来自国内28家媒体的39名记者,从早上9时等到晚上9时50分许,终于在五华区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知晓了新闻发言人通报的案情。

    检察机关指控,在2008年9月至2009年3月间,被告人张安芬与刘仕华,先后租赁了四间出租房,容留被告人刘仕华的女儿刘某从事卖淫活动。刘某分别与赵某、幸某、李某、王某在二被告人为其卖淫而租用的房间从事卖淫。被告人张安芬还为刘某介绍卖淫一次。法院经过审理宣布休庭,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通讯员 赵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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