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云南省检察院门户网站8以案释法

 

    三个弟弟背着三个姐姐卖了共有的杉木林,引发纠纷。三姐妹打了三次官司仍然败诉,最后求助于检察院。云南省三级检察院共同努力,为他们挽回了120万元的损失,更重要的是——

 

姐弟一笑泯怨仇

 

    2010年1月21日和26日,云南省师宗县村民余文英六姐弟专程到云南省师宗县检察院和云南省检察院送锦旗。在师宗县检察院,被申诉人余小常拉着该院民行科赵科长的手说:“谢谢你们帮助我们挽回了100多万元的损失!”申诉人余文英告诉该院检察长张红梅:“你们帮我们‘保住’的还未砍伐的150亩杉木林,现在有人给到120万元,但是我们不卖,我们要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间伐间卖……” 

    谁能想到,就在三年前,这六姐弟之间还因为杉木林发生纠纷,打了三次官司呢,是检察院给他们解开了这个疙瘩,不仅化解了六姐弟多年的怨仇,还为其挽回了120万元的损失。 

    卖林:姐弟反目为仇

    1989年至1991年,余文英、余文兰、余文莲三姐妹与余小常、余文中、余文兵三兄弟在父亲的带领下,在自留山的荒山上种了一片杉木林,经林业部门测算,面积为220亩。由于父亲在世时未将杉木林的所有权分割给子女,因此这片杉木林一直是六姐弟共有。 

    2005年10月26日,余小常、余文中、余文兵三兄弟在三个姐姐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杉木林以3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湖南省宁远县的余进旺,并与其签订了《杉木林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由甲方余小常等三兄弟将荒山上的220亩杉木林一次性转让给乙方余进旺,价款32万元,转让年限不限,所有杉木待余进旺砍伐完为止,协议自然终止之后,余进旺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了70亩杉树,支付了价款20万元,还有150亩未采伐。 

    三个姐姐知道后,认为这片杉木林属于姐弟六人共有,三兄弟与余进旺签订的协议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于次年10月12日将三个弟弟起诉到师宗县法院,请求解除《杉木林转让协议》。 

    维权:姐姐三次败诉

    师宗县法院审理后认定:杉木林转让协议的签订,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该合同签订前后,三被告均未把三原告对所卖杉木林享有份额的事实告知第三人余进旺,余进旺有理由认为该杉木林为被告余小常、余文中、余文兵所有,由此与其签订协议,并支付了相应对价,属善意、有偿取得该杉木林。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财产的人赔偿。因此法院驳回三个姐姐的诉讼请求。 

    余文英等三人不服,于2007年8月8日向曲靖市中级法院提出了上诉。曲靖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经历了一审败诉,赢得了发回重审,三个姐姐对自己的上诉抱有希望。她们没想到的是,师宗县法院重审后作出了与一审同样的判决。 

    宣判后,余文英等三人又一次提出上诉。让她们感到意外的是,曲靖市中级法院最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改判:姐弟重归于好

    尽管三诉三败,可余文英等三人还是无法接受这个结果。万般无奈下,她们踏进了检察院的大门。 

    2008年4月上旬,师宗县检察院受理了余文英三姐妹的申诉案。该院民行检察科审查后认为,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其理由是:第一,根据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所有的林木,由所有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林木所有权。本案杉木林所有权人未向相关部门提出登记申请,以致共有的杉木林未经法定程序确权,部分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即以32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人的做法不合法;第二,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改变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本案中的《杉木林转让协议》须以登记为要件,未经登记未生效。适用善意取得的条件之一,是对买卖标的物的实际占有,而本案中的财产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余进旺未实际占有杉木林,不能善意取得。第三,依据《杉木林转让协议》约定,受让人余进旺购买杉木意在采伐杉木,依法应办理林权登记手续,在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才可采伐,但余进旺在实际采伐杉木时,未依法采伐林木,且采伐的林木已超过了《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范围的248立方米,其所产生的违法超采后果属于让与人。 

    检察官认为,余进旺在签订合同时有恶意,不能认定其为善意取得,此案应该提起抗诉。师宗县检察院将审查意见上报给曲靖市检察院。曲靖市检察院审查后将此意见上报给云南省检察院。云南省检察院经过认真审查,认为两级检察院的处理意见正确,遂向云南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 

    云南省高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2009年12月11日,法院作出判决:认定余小常三兄弟与余进旺签订的《杉木林转让协议》无效。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记者 刘德安 通讯员 王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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